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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 【字体:
学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    


南溪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师培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根据《宜宾市教育局、宜宾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学校安全专业督查组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宜教办发[2008]81号)和《南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府办发[2008]4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将开展学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尤其是“一岗双责” 的落实;促进“隐患治理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监管、整治的落实和危险源监控、事故预警、预防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落实,努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时间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本次专项行动督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

三、督查范围

此次督查专项行动的主要范围为:按市、县的工作要求:督查要做到“两个100%”,即:对所辖学校(含公、民办)要做到100%,其中重点是寄宿制学校和有学生食堂或有蒸饭点的学校(园)。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要做到100%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专项行动,按照南府办发[2008]44号文件的分工安排,教育系统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文体旅游局、县规建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工商局等九个部门联合组成学校安全专业督查组(全县第十二组)。组长:陈亚西(县教育局副局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办(联系电话:3329729),办公室主任:黄太洲(县教育局安办主任,联系电话:13550727953)。

督查组采取查档案资料、听工作汇报、实地巡查、实物检查、对学校师生、社会群众进行个别访谈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工作,确保督查实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督查内容

(一)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体督查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

(二)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校车接送学生情况是否安全?校车的检验是否合格?是否定期维护和监测?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具体督查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三)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防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是否安全?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安全否?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有安全隐患?具体督查由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局负责。

(四)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电子游戏厅、网吧、校门口的摆摊设点等)是否存在有违规现象和安全隐患?具体督查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工商局负责。

(五)D级危房是否存在?校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危害的校舍采取了哪些有效的防范措施?具体督查由县规建局、县教育局负责。

(六)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具体督查由县卫生局、县教育局负责。

(七)安全教育是否做到“三落实”?法制副校长是否聘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订?是否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演练?学校是否按南教安发[2008]121718号文件通知要求开展了“三防专项行动(防溺水事故、防校园暴力伤害事故、防交通事故)以及效果怎样?是否按南教安发[2008]10号文件规定做到了安全档案资料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具体督查由县教育局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这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校长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学校(指中心校)工作实际,落实或制订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建立和落实自查自改工作责任制,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确保专项行动期间校园平安。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学校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放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对学校的隐患排查和整治,为新学期开学创设平安校园作好一切准备工作。各乡镇中心校、单设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属学校(园)于9月底前将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报告交县教育局安办。

附件:1. 南溪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表

2、宜宾市学校安全专项督查记录表

3、宜宾市学校安全专项督查隐患整改通知书

〇〇八年七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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