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雁过留声 | 钟灵论坛 | 钟灵博客 | 教案论文 | 钟灵影音 | | ||
|
||
|
|||||
| 2008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0 ![]() |
|||||
|
南溪县教育局文件 南教政发〔2008〕12号 南溪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师培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根据中省市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08年我县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和小学教师中符合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县内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以及其它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除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㈠思想政治要求 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㈡任职年限和学历要求 1、任职年限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分别具有任中学一级5年以上任职年限。 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任小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任职年限。 2、学历 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㈢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1、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下同)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C级合格证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考试。 ①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②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①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②在乡镇工作的。 ㈣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近三年,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同时,还应坚持自学,并经学校考核合格。 ㈤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要有两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学校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确因学校工作安排未担任班主任的,应由所在学校作出书面说明。 ㈥普通话等级要求 凡评聘教师职务的人员( ㈦教学、科研工作要求 1、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①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片区或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两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县城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市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高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两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和内刊上发表(一篇公开,一篇内刊);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国家级示范高中教师,应在县或市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两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主持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教科室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造诣,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有论著出版;每年应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到100学时及以上;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并在市及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市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⑤教仪站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电化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中小学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造诣,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有论著出版;在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和电教教材建设中积极探索,做出显著成绩;主持或独立承担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市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①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②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来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正式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 ③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④近五年来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小学教研会上,上过辅导课、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或公开课,在市小学教育界中有较大影响,是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 ⑤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⑥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除须达到上述规定外,每学年应完成规定的深入学校听课、评课100学时及以上。 ㈧中小学党、政领导人员晋升教师职务的推荐条件 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正、副校长(含正、副书记,下同)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除须达到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外,其教育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或者每周任教至少4课时,并取得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担任中小学校长一年及以上者,还应取得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其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㈨幼儿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推荐条件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㈩晋升高级实验师职务的推荐条件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破格条件 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学历破格从严,除特别优秀者外,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不搞学历破格;任职年限破格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的规定,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档次的限制,推荐评审与其条件相应的高级教师职务。 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四等奖和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 3、在教材建设中,主持编写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㈡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成果转化在生产实践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一项。 4、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 5、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6、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受到同行知名专家肯定。 7、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 四、推荐评审办法 1、各学校应依照有关政策制定评审推荐的实施方案和竞聘办法,公示教师职务的申报条件、高级指标和评审推荐办法。 2、对符合高级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的人员,所在学校必须对其业绩、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普通话、年度考核、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基本条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核,并公示申报人的条件和“个人业绩贡献”。学校职评小组评审通过后,应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确信推荐人选符合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合法后,方可推荐上报。 3、教师职务评审关系到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切身利益。各学校在具体实施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注重工作实绩的考核,择优推荐。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申报对象,要实行“一票否决”。 4、加强评审纪律和规定的执行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职评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材料审核,认真执行职评材料公示制度。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学校要客观、公正、负责地审核材料,严格把关。如发现做假材料、提供假证件、做假证明或剽窃、买卖他人论文等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评审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同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问题的说明 关于时间界限 各申报人员的荣誉、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有效期的计算截止到 六、答辩 答辩是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考核方式,是评审组织进一步了解评审对象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1、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须参加省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 ①虽达到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 ②未达到任职年限(含越级晋升),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 ③ ④未评聘过教师职务,直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 ⑤不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小学教师。 ⑥评委会及学科组根据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2、在达到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答辩。 ①初中教师经过本专业一年以上大学专科及以上层次的培训、进修,高中教师经过本专业一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培训、进修,有培训、进修结业证书的人员。 ②通过本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3、 ①大学专科毕业的高级中学教师,通过本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人员。 ②不具备大学专科毕业的初中教师,通过本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4、符合本通知第2、3条免于答辩的人员,如所学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与所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仍需按本通知第1条的要求参加答辩。 5、答辩的内容,重点是了解其掌握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凡未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评委会不得评审通过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七、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要求 ㈠报送材料种类 1、《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览表》一式二份,,分学科填写,并用Excel文档输入磁盘。 4、《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一份,其中破格晋升高级职务、小学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一式二十五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一份。 6、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包括专科和本科)一式一份,近三年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来)的年度考核表或任职届满考核表一式一份。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其中,属川职改[2000]19号文件规定,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的人员,应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属于年龄免试的,需由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9、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10、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的主要论著(含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及获奖证书等一式一份;如系集体完成,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的内容或所起作用的证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经验交流文章应注明在何种范围内交流。 11、中小学校级干部还须报《四川省中(小)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普教系统校级干部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2、普通话水平等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中,“一览表”和“简表”统一使用A3型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破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除专家鉴定意见外)的印章需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申报材料中凡系复印件的,均必须经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 ㈡所有评审材料按下列学科分组注明在档案目录上 1、政治学学科(德育、教育学、心理健康教育)。 2、中国语文文学学科。 3、数学学科。 4、物理学科。 5、生物学科。 6、化学学科。 7、历史学学科。 8、地理学学科。 9、外国语言文学学科。 10、艺术学与体育学学科(含音乐、体育、美术)。 11、职教、电教、劳动技能学科(含职教专业课、教学仪器设备等)。 ㈢材料报送和包装要求 1、根据川人办发[2003]17号文件规定,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及结果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 2、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川人办发[2005]290号的要求,申报人的“班主任和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和业绩”,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中注明。 3、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可装两袋),并在档案袋上填写有关材料的份数、学科(专业)、申请者单位、姓名和拟评职务。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申报者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校长的岗前培训证书(或者提高培训证书)复印件以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复印件或者免试证明请装订在《评审表》第一页前,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并编注页码。 4、凡按规定需参加答辩的人员,请用红笔在《一览表》备注栏中和档案袋右上角注明“答辩”字样。 5、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当面审查无误,完备手续后为有效。 八、报送材料时间安排以及评审费 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于10月30日报教育局政工股,逾期不再受理。评审费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请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附件: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申报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4、《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 5.材料目录表 6.封面 二○○八年十月六日 主题词:中小学 教师 职务 评审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人事局、留底。 南溪县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20份)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管理登录 | | |||
|
|